1、扣分的6分以下的沒問題,B1、B2駕駛證實習期內記6分以上但未達到12分的,實習期限延長一年。
2、在延長的實習期內再次記6分以上但未達到12分的、或累加(包括其他準駕車型)記滿12分記錄的,註銷其實習的準駕車型駕駛資格。
3、註銷的不是最高準駕車型記錄的,按規定同時註銷其最高準駕車型,並限駕駛人在記分週期結束後30日內到車管所辦理降級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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