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患糾紛調解方式有:
一、患者與醫院協商解決
二、衛生行政部門調解解決
三、民事訴訟方式解決
四、其他解決途徑
【法律依據】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四十六條,發生醫療事故的賠償等民事責任爭議,醫患雙方可以協商解決;不願意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當事人可以向衛生行政部門提出調解申請,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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