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協議怎樣才有效
婚前協議符合下列條件就有效:
1、採取書面形式。
2、是雙方自願的真實意思表示。
3、在合理、公平、以及沒有錯誤、詐欺、壓力的情形下籤訂。
4、協議內容合理合法,不違法法律、強制性規定。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19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