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釋出《納稅信用管理辦法(試行)》和《重大稅收違法案件資訊公佈辦法(試行)》兩個公告,建立健全納稅信用登記評級體系和重大稅收違法案件資訊公開機制,要求對列入黑名單的失信納稅人實施公開曝光制裁。
《重大稅收違法案件資訊公佈辦法(試行)》第九條規定:每季度終了後30日內,稅務機關在其入口網站上公佈重大稅收違法案件資訊。
第十條規定:重大稅收違法案件資訊自公佈之日起滿2年的,從公佈欄中撤出。
本文連結:https://www.mgksw.com/zh-tw/jingyan/w1v4y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