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可以用作債權擔保,股票是股份公司依照法定程式發行的,證明股東在公司中擁有資產所有權、收益權和剩餘財產分配權等權益的憑證。股票作為一種金融資產和有價財產,是可以用作債權擔保的。
【法律依據】
根據《擔保法》第75條,下列權利可以質押:
(一)匯票、支票、本票、債券、存款單、倉單、提單;
(二)依法可以轉讓的股份、股票;
(三)依法可以轉讓的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中的財產權;
(四)依法可以質押的其他權利。
本文連結:https://www.mgksw.com/zh-tw/jingyan/v3l66w.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