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院不起訴可以開無罪證明嗎
無犯罪證明指的是由居民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開具的,證明該居民在該轄區範圍內,在一定的時間內查閱不到違法犯罪記錄的一種證明檔案。
檢察院做不起訴的決定,就意味著自己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了,證明尚未構成犯罪的事實,就沒有犯罪記錄一說。因此是可以開無犯罪記錄證明的。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十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責任,已經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或者終止審理,或者宣告無罪:
(一)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
(三)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
(四)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