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為人在不知情的情況下運毒的,是不需要承擔責任的。根據《刑法》規定,運輸毒品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且是直接故意,即明知是毒品而實施運輸行為的。如果行為人主觀上不明知是毒品,而是被人利用而實施了走運輸的行為,就不構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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