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傷鑑定需要到專門的鑑定機構進行鑑定。
鑑定機構鑑定損傷程度,應該以外界因素對人體直接造成的原發性損害及後果為依據,包括損傷當時的傷情、損傷後引發的併發症和後遺症等,全面分析,綜合判斷。
所謂輕傷,是指物理、化學及生物等各種外界因素作用於人體,造成組織、器官結構的一定程度的損壞或者部分功能障礙,尚未構成重傷又不屬輕微傷害的損傷。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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