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財會[2016]22號文規定,全面試行“營業稅改徵增值稅”後,“營業稅金及附加”科目名稱調整為“稅金及附加”科目。
稅金及附加反映企業經營的主要業務應負擔的消費稅、資源稅、教育費附加、城市維護建設稅等。
消費稅=應稅消費品的銷售額×消費稅稅率
城市維護建設稅=(實納增值稅稅額+實納消費稅稅額)×適用稅率
教育費附加=(實納增值稅+實納消費稅)×3%
資源稅=銷售額×適用的比例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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