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於釋出&人體損傷程度鑑定標準>的公告》為進一步加強人身損傷程度鑑定標準化、規範化工作,將《人體損傷程度鑑定標準》釋出,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詳見該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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