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子女的離婚協議書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登記離婚是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的表示;
2、共同財產的分割(歸各方的數量和價值並附清單);
3、共同債權、債務的享有和清償責任;
4、住房問題的解決方案;
5、對生活困難一方的經濟幫助的方法、期限;
6、其他需要在協議中明確的事項;
7、雙方當事人的簽名(蓋章或手印);
8、離婚協議書製作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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