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公民維護肖像權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並能夠賠償損失。
《侵權責任法》第十五條規定,承擔侵權責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礙;
(三)消除危險;
(四)返還財產;
(五)恢復原狀;
(六)賠償損失;
(七)賠禮道歉;
(八)消除影響、恢復名譽。
以上承擔侵權責任的方式,可以單獨適用,也可以合併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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