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後想退房當事人可以與賣方及中介等相關方面協商。如果房屋有質量問題,符合合同解除條件的,可以申請退房。因不可歸責於當事人雙方的事由,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未能訂立的,出賣人應當將定金返還買受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司法解釋》第一百一十五條規定:當事人約定以交付定金作為訂立主合同擔保的,給付定金的一方拒絕訂立主合同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絕訂立合同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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