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合同法》第九十四條規定,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的,對方可以解除合同。
解除權的有效期為一年。在此一年內都可以隨時通知開發商解除合同。
本文鏈接:https://www.mgksw.com/zh-hk/jingyan/1p3gm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