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地產開發公司取得開發土地的土地使用證上的簽發日期爲房地產公司繳納土地使用稅的起算日期;房地產公司售房後將土地使用面積進行分解,以各住戶取得的土地使用證上的簽發日期爲該記載面積房地產公司繳納土地使用稅的終止日期,對於未出售的房屋對應的土地使用證上記載的面積仍由房地產公司繳納土地使用稅,直至房地產公司將所有的土地使用證發給各住戶爲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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