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專用性,發行金融債券籌集的資金,一般情況下是專款專用,用於定向的特別貸款。
2、集中性,在籌資權利方面,發行金融債券是集中的,它具有間斷性,而且有一定的規模限額。
3、高利性,在籌資成本方面,金融債券一般利率較高,相對來說成本較大。
4、流動性,在流通轉讓方面,金融債券不能提前兌取,但它作爲一種債券,一般不記名,不掛失,可以抵押,可以在證券市場上流通轉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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