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共有房屋要注意的有:
1、房屋共有人對共有房屋都享有權利、承擔義務,不能自由處分其應有部分,不得分割共有房屋;
2、共有房屋的買賣,因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又有不同,按份共有的房屋在大多數共有人同意的情況下就可以出賣,只是共有人相對於其他購買人享有優先買受權。
【法律依據】
根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五條,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國商品房的銷售管理工作。省、自治區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商品房的銷售管理工作。
本文鏈接:https://www.mgksw.com/zh-mo/jingyan/xm1j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