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發票的內容一般包括
1、賣方欄目要按合同和信用證的規定填寫名稱和地址的全稱。
2、買方欄目又稱發票的收貨人或抬頭人。
3、發票號碼。
4、發票日期。
5、信用證號碼。
6、信用證日期。
7、開證行。
8、合同號碼,應與信用證上所列的一致,須在發票上列明,若一筆交易有幾個合同號碼,都應打在發票上。
9、合同日期。為訂立合同的時間。
10起運地。按信用證規定填寫,並與提單所列明的一致。
11.目的地。
12.運輸工具。在得到海運公司或運輸代理的配載通知後,按其配載內容列明運輸工具和航次。
13.嘜頭。
14.商品名稱及規格。
15.數量或重量既要與實際裝運貨物相符,又要符合信用證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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