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繼承只發生於處於第一順序繼承人地位的被繼承人的子女,即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所以第二順序繼承人不適用代位繼承。
《繼承法》第十一條規定,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本文鏈接:https://www.mgksw.com/zh-mo/jingyan/k9g71y.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