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況下不能辦理協議離婚
所謂不適用協議離婚的情形,是指:
(1)一方要求離婚的;
(2)雙方要求離婚,但是對子女撫養、夫妻一方生活困難的經濟幫助、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未達成協議的;
(3)一方或者雙方當事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或者無民事行為能力的;
(4)未辦理結婚登記的。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第12條規定:辦理離婚登記的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受理:
(一)未達成離婚協議的;
(二)屬於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
(三)其結婚登記不是在中國內地辦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