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證和暫住證有什麼區別
居住證和暫住證的區別在於本質不同。
1、暫住證在非户籍所在地短期居住時可以申請,無明確權利和福利,主要起證明作用;
2、居住證需要長期在非户籍所在地居住時申請,除證明作用外,還享有多種權利和便利服務,如駕校辦理、學校就讀等。3.另外,居住證不是户口本,居住證是在非户籍所在地申領的,户口本是在户籍所在地申領的,本質不同。
法律依據:
《居住證暫行條例》
第一條為了促進新型城鎮化的健康發展,推進城鎮基本公共服務和便利常住人口全覆蓋,保障公民合法權益,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公民離開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申領居住證。
第三條居住證是持證人在居住地居住、作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務和便利、申請登記常住户口的證明。
《房屋登記辦法》第二十五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