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去參考一下下面該地區的補償情況
根據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的規定,被徵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補償費按下列標準執行:
1、青苗補償費按一季作物的產值計算;
2、被徵用土地上的樹木,凡有條件移栽的,應當組織移栽,付給移栽人工費和樹苗損失費;不能移栽的,可給予作價補償;
3、被徵用土地上的建築物、構築物等附着物,可按有關規定給予折價補償,或者給予新建同等數量和質量的附着物。 對在徵地期間,突擊栽種的樹木、青苗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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