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囑的內容一般包括:
1、立遺囑人的姓名、年齡、性別等;
2、立遺囑人的家庭情況;
3、訂立遺囑的原因;
4、遺囑處分的財產狀況;
5、處分財產的種類、名稱、數量和所在地等;
6、遺囑受益人姓名、性別、年齡等。
根據《繼承法》第19條,遺囑應當對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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