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採用以下幾種方法查詢:
1、上網查詢;
2、打電話查詢;
3、直接到所在城市交警隊查詢。
【法律依據】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六十五條,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累積記分週期(即記分週期)為12個月,滿分為12分,從機動車駕駛證初次領取之日起計算。
依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嚴重程度,一次記分的分值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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