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財政部國家税務總局關於簡併增值税税率有關政策的通知》2017年7月1日起,簡併增值税税率有關政策正式實施,原銷售或者進口貨物適用百分之十三税率的全部降至百分之十一,涉及農產品、天然氣、食用鹽、圖書等23類產品。同時,對按照百分之十七税率徵税的農產品深加工企業購入農產品維持原扣除力度不變,避免因進項抵扣減少而增加税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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