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GATT是調整締約國權利義務多邊條約,而WTO是國際貿易組織;
2、GATT的調整範圍僅限貨物貿易,WTO還包括服務貿易,與貿易有關的投資措施,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
3、WTO的爭端解決機制比GATT更有效;
4、GATT是臨時適用的,而WTO是永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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