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賣房合同怎麼寫
賣房合同中一般要包括以下的內容:
1、買賣雙方的姓名、身份證資訊;
2、房屋的價格,金額要用大小寫寫清楚;
3、付款方式及期限,如是用現金支付還是銀行卡轉賬的方式,以及在什麼時候交付房款;
4、違約責任,應當包括買方逾期付款和賣方逾期交付房屋等違約責任。
5、關於合同爭議的解決方法,即當因爲賣房出現糾紛時,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時,可向有關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條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
(二)標的;(三)數量;(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範文字訂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