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保貸款是以第三人爲借款人提供相應的擔保爲條件發放的貸款。關於擔保期限,我國《擔保法》規定:
第二十五條一般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期間爲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
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債權人已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期間適用訴訟時效中斷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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