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小店營業執照應當帶齊個體工商戶註冊登記申請書、申請人身份證件;經營場所使用證明;經營資金數額的證明等材料到經營場所所在地登記機關申請註冊登記。
法律依據:
《個體工商戶條例》第八條
申請登記爲個體工商戶,應當向經營場所所在地登記機關申請註冊登記。申請人應當提交登記申請書、身份證明和經營場所證明。
個體工商戶登記事項包括經營者姓名和住所、組成形式、經營範圍、經營場所。個體工商戶使用名稱的,名稱作爲登記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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