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惡性腫瘤;
2、尿毒症(腎衰竭);
3、重症肝炎(肝硬化或急性肝壞死);
4、腦中風;
5、急性心肌梗塞;
6、急性壞死性胰腺炎;
7、縣以上人民政府確定的每年醫療費負擔2萬元以上的其它疑難雜症。
【法律依據】
民政部、衛生部、財政部《關於實施農村醫療救助的意見》規定,救助對象有:
(一)農村五保戶,農村貧困戶家庭成員。
(二)地方政府規定的其他符合條件的農村貧困農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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