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分以下幾種情況來說明:
1、當時交警在現場,而且被抓住了,那是要扣分的,扣6分。
2、闖紅燈並且被電子警察拍下來了,也是要扣分的,扣6分。
3、闖了紅燈,但是沒被拍,也沒被抓,那是不需要扣分的。
4、如果爲了緊急避讓,可以去交警大隊進行申訴,透過了是不需要扣分的,否則還是要扣分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八條規定:“紅燈亮時,禁止車輛通行;右轉彎的車輛在不妨礙被放行的車輛、行人通行的情況下,可以通行”。第四十條規定:“紅色叉形燈或者箭頭燈亮時,禁止本車道車輛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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