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購置稅管理部門調查覈實,可予退稅的,在受理退稅申請後20個工作日內按照稅款退庫的規定,開具《稅收收入退還書》,辦理退庫手續。不予退稅的,在受理退稅申請後20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納稅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暫行條例》第五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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