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委员会独立行使监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草案)》第一百二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是最高监察机关。
国家监察委员会领导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的工作,上级监察委员会领导下级监察委员会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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