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性门店(除饮食业):经营面积在十平方米以下的按每月15元征收,十平方米以上的超出部分按每平方米1.5元月标准征收。
饮食业经营性门店:以经营面积为单位,按每平方米2.0元月标准征收。
本文链接:https://www.mgksw.com/jingyan/dzzp7z.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