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写遗嘱怎么写有效
老人自己写的遗嘱应当为自书遗嘱,是老人对其遗产所作的个人处分,并在其死后发生效力。
自书遗嘱合法有效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2)设立遗嘱不能进行代理,必须由立遗嘱人亲笔书写内容,签名,注明年、月、日。
(3)遗嘱内容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4)遗嘱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
(5)遗嘱应为缺乏劳动能力而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