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北京语音为标准。普通话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认定的汉语通用语,也是联合国六种官方工作语言之一。新中国成立后1955年规定国家通用语言为普通话。200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本法》确立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作为国家通用语言文本的法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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